杨卉在盐源县泸沽湖镇检查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强调
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严格把牢生态保护红线
认真抓好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和问题整改
7月7日至8日,省督导组组长茆爽、州政府副州长杨卉,省生态环境厅处长芮永峰、省住建厅村镇处副处长王琰、西南设计院院长王胤、省环科院规划所所长佟洪金和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摩泸局,盐源县主要负责人一行到泸沽湖镇检查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母支污水处理厂点位现场,督导组一行检查了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跟踪督导指出的2方面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暗查暗访发现的8项问题和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技术帮扶组查摆出的母支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和管网建设12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深入到泸沽湖达祖供排水工程、主要街区人车分流工程处,实地检查工程实施进度,听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紧接着茆爽组长和杨卉副州长与省州督导组、盐源县党委政府、第三方机构专家团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明确要求。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茆爽、水处处长芮永峰和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河长办、省环科院生态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泸沽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盐源县县委副书记、州摩泸局局长高晓,盐源县副县长邓先国就整改工作作了汇报;州、县两级相关部门分别就监管领域工作作了发言。
杨卉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抓手,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盐源县委、县政府、摩泸管理局、州县相关部门、泸沽湖景区开发保护管理有限公司务必要把整改工作放在当前工作的第一位来抓。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贯彻落实7月6-7日州委书记段毅君在督导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严格把牢生态保护红线,认真抓好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和问题整改。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州县“一盘棋”思想,盐源县委、县政府、州摩泸管理局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州交通局要统筹推进、加快构建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的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三要依法行政、严格履职。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泸沽湖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不可逾越党纪国法的红线。
四要突出重点杜绝虚假整改。聚焦省级督察组指出的母支污水处理厂、镇垃圾处理和污水直排等生态环境整改线索和前期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建好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三张清单”,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强的意志品质、过硬的能力作风,全面深化泸沽湖污水垃圾治理,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假整改,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此次督察,杨卉一行还对6月17日至19日在盐源县蹲点督导时发现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收集管网建设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垃圾及环境整治等三大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回头看”,督导盐源县委、县政府、摩泸管理局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推动州、县两级相关部门合力落实整改任务,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