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唯一母系社会族群,男不娶女不嫁,繁衍

在我国云南与四川交界的丽江市泸沽湖畔,有一个神秘的“女儿国”,也是我国现存的母系社会族群——摩梭人,舅掌礼仪母掌财,一妻一夫靠走婚。那么,永宁摩梭走婚文化又是什么样的呢?

泸沽湖

摩梭人主要居住在金沙江东部地带,《史记》和《汉书》称为牦牛羌或牦牛夷。古代摩梭为游牧族群,称为放牦牛的人。据《元史·地理志》摩梭在永宁定居已有多年。为未被官方认定为独立民族的未识别民族之一,官方将居住在云南的摩梭归为纳西族,将居住在四川的摩梭归为蒙古族。

走婚文化

摩梭人最具代表性的走婚文化,主要流行于永宁摩梭族群。在永宁摩梭人中,女性与男性均不结婚,青年男女通过日常集体活动,透过唱歌、跳舞向心上人表达心意。在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两人均同意后,可进行走婚,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

篝火晚会

走婚时,男方只能在入夜后偷偷摩入(潜入)女方“花楼”(女方房间),与女方同床后,在女方祖母醒来或天亮之前离开(“梭出”),回自己母亲家生产生活。而女方不能在亲戚长辈面前提起“阿夏”,因为这是跟性有关的词汇,是不敬的行为,也不能提“阿达”(爸爸),因为这暗示母亲与父亲的性关系,会令母亲尴尬。,这也是永宁摩梭人的害羞文化。

摩梭女儿

当走婚有了爱情的结晶后,生下的女男(子女)由女家抚养,男方并不负责管教和供养,他们只需要管教和供养姊妹的女男,与甥女甥男的关系比亲女男亲密。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孩子摆满月酒时,母亲需要邀请父亲出席,来确认亲子关系。在过年等重大节日时,女男必须去父亲家中拜见父亲,父亲亦会送礼物给女男。女男有重大仪式如成年礼等,父亲亦必须在场。所以摩梭人是“知父不亲父”。走婚的男女分手后,仍可以自由与其他人重新进行走婚。

一妻一夫

在母系家族需要女性继后或男性劳动力时才会娶妻或招婿,摩梭人也是一夫一妻制(摩梭人称为“一妻一夫”),但与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关系有所不同,摩梭人正式结婚的妻夫大部分为招婿入赘,少数是女方外嫁。丈夫称为“汗处巴”,妻子称为“处咪”。婚后也未必会同居,有不少正式结婚的摩梭人仍然居于自己所属的母系家庭,财产亦分别属于各自的母系家庭,女男亦由母系家族成员照顾。即使同住,母系家庭成员亦会帮忙照顾自己的女男,自己亦会帮忙照顾自己或配偶的甥儿、侄儿,经济方面仍然以自己的母系家族为主。

母系家庭

这种夫妻关系解除亦较主流社会的夫妻关系自由,大部分没有登记注册,若双方感情转淡,或娶媳招婿的家族已有继承人和足够劳动力,只要经过家族同意就可解除婚姻关系,男入赘时女男归女家,女嫁人时女男归男家,亦有视乎实际情况协商的。婚姻解除后,双方可各自与他人走婚,人们亦不会歧视他们。

走婚桥

以走婚形成的母系大家庭,加之摩梭人显著的道德意识,即崇母观念的流传弘扬,家庭成员之间亲切和睦,尊老爱幼、礼让为先,宽怀谦恭。女子豪爽而重义,男子多情而内向,社会团结、和睦,被赞叹是“东方母系文化家园的最后一朵红玫瑰”。

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grrz/4784.html